:::
主內容區域
請出題老師於 1/5 (星期四)下班前繳交第二次學習評量試卷
1/11(三)和 1/12(四)即將舉行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學習評量,請各學年出題老師於 1/5(四)下班前完成審題程序並繳交紙本試卷及三項表格至教學組,謝謝。
為評量考卷印製作業順利進行,請一~六年級出題老師配合以下事項:
一、考前需繳交
1.出題老師出完題目之後,先交給學年審題老師審題完成,請務必於 1/5 (星期四)下班前將考卷及答案卷紙本各一份繳交至教學組
2.如有兩張以上試卷請以迴紋針夾住, 並寫上頁次,例如: 1/3 ,以免不小心和其他學年試卷混在一起。
3.教學組以出題老師繳交的紙本印製考卷,請檢視無誤再繳交(包括考卷標題格式【請統一使用審題要點裡面的格式】、字型大小、排版等,邊界請務必留上下左右至少 1.5cm 距離、使用網路或電子光碟圖檔請將線條顏色加深);
4.請出題老師將 「學習評量試題審題表」、「試題分析雙向細目表」交由各領域命題教師及審題教師簽名,完成審查之後, 連同「比例分佈表」交至教務處。
二、考後需上傳(有期末評量的科目皆要上傳)
1.學習評量相關電子檔:試題、答案、學習評量試題審題表、雙向細目表、教材分析表, 以及學習評量成績級距表。
2.試題存檔格式:請用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○年級○○學習領域第二次學習評量(○○出題).doc
3.電子檔請考完試後 1/12(四)下班前一併上傳至雲端。
4.上傳路徑:雲端→00-111 年度-校務資料繳交→01 教務處→教學組→111 學年度學習評量測驗卷→111 上學期學習評量試卷、答案卷及三項表格→111 上第二次學習評量。
5.出題老師可至雲端→111 學年度學習評量測驗卷的資料夾中下載相關表格。
謝謝大家! ^_^

12-27 轉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112年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