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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立即通知學童家長送醫療院所就診,且為防範交互傳染擴 大流行,應嚴格要求學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至痊癒,且一 週後連續二天內無發燒症狀始可返校復課。
2、立即至校安 中心辦理通報,由教育局將校安中心通報資料彙報臺南市政府衛生 局
3 、班級應進行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。
4.國小:原則上無須停課,惟為避免疫情蔓延,得採停課措施,停課日數以七日為原則,決定停課時,應報教育局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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