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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 109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096705 號辦 理。
二、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:
(一)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具原住民身分學生, 未具原住民身分者,則不符合申請資格。。
(二)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 金者。
(三)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,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。
三、請符合申請之學校依照旨揭要點規定申請辦理,申請方式如附件說明。
四、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109年9月23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
09-14 圖書館9/14正式開館以及圖書室班級使用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