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入
考量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於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解除隔離治療後,依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定至指定處所隔離,並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(居家)隔離通知書,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所定居家隔離均係受處分者依法配合防疫措施,爰得依該規定請防疫隔離假。
檢附最新防疫相關假別說明如附件資料。
課程計畫
登革熱防治
教師入口
學生入口
因材網
學習吧
因雄崛起
PAGAMO
酷英
生生用平板
校慶歌曲
立人圖書館
布可星球
Hami書城
立人少棒隊
志工團F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