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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110年10月18日本市111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:
(一)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、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,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(含體育處、家庭教育中心、南瀛科學教育館)。
(二)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有關國民中、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。
三、有意參加者,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。
四、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網路報名:請於110年11月9日(星期二)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(http://candidates.tn.edu.tw/ 線上報名,惟確認報名與否,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(資績審查作業)為準。
甄選之資績評分表等相關表件電子檔請至本市校長甄選專區(http://candidates.tn.edu.tw/Default.aspx 公告區下載。
(二)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:
1.報名暨初選:110年11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,下午1時至4時止。
2.補件時間:110年11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4時前,逾時不予受理。
(三)複選重要日期如下:
1.平時表現訪評時間:自110年11月29日(星期一)起。
2.筆試日期:111年1月8日(星期六)上午9時。
3.口試日期:111年1月9日(星期日)。
五、若有補充事項,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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