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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:
(一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。
(二)臺南市 115 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。
二、目標:
(一)提升師生正向心理健康,厚植正向心理情緒,比賽中獲得歡喜心。
(二)結合學校藝文教育與語文教育推廣,以畫作或文字流淌情緒。
(三)鼓勵師生透過興趣或專長,找到快樂正向的人生與情緒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(二)承辦單位:臺南市東區崇明國小(三)協辦單位:臺南市安南區安順國小
四、辦理類別與方式:
(一)學生組創意圖畫設計比賽
1. 參加對象: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、國中學生。
2. 報名方式:請將作品於 4/10 前交至衛生組
3. 作品:(1) 規格:形式以單面彩繪、剪貼、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。直式、橫式不拘,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。
(2) 內容:以五正四樂(五正:正向情緒、正向參與、正向關係、正向意義、正向成就;四樂:樂動、樂活、樂食、樂眠) 擇 1 項或綜合多項為內涵,以表達內心感
受為主,內含心情小語為佳。
(3) 評選:主題內涵切合度 40%、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(英語、臺語、客語、原住民語口號亦可)40%、版面設計編排 20%。
(4) 本案參賽作品不歸還,由本局自由處理。
5. 評審方式:由本局聘請專家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,針對各參賽作品進行評審。
6.獎勵:(1) 組別:依就讀年級報名,分為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
(2) 每組:特優 3 件、優等 5 件、甲等若干件、佳作若干件。(甲等與佳作獎項得由委員會酌予依參賽報名員額調整得獎比例)。
(3) 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(特優 200 元及獎狀、優等 100 元及獎狀、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),指導老師依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 定」辦理敍獎,特優同第一名;優等同第二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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